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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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8-002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308,779,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46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308,748,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46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0 %。本次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0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08,764,0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15,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5,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804%;15,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196%;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