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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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18-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曹治年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5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2171180133。公司全资子公司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和2,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购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一)“蕴通财富·日增利5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51天”(产品代码2171180133)。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理财产品期限:2018年1月9日—2018年3月1日。

4、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预期年化收益率:4.2%

7、投资收益:理财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投资期限/365。

8、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周期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本理财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7)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本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将直接从理财计划中扣付缴纳,本理财计划将因为前述增值税等税负承担导致计划税费支出增加、理财计划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从而降低客户的收益水平。

9、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法定代表人:吴岩

注册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5号

通讯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5号

联系方式:0377-63322612

10、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

4、理财产品期限:16,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9日—2018年4月9日,2,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9日—2018年2月23日。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预期年化收益率:16,000万元的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6%,2,000万元的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2%。

7、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支付产品收益。

8、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风险: 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 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9、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王毅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号民生银行大厦1号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号民生银行大厦1号

联系方式:95568

10、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在保本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B160C0184,该产品已赎回3,500万。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0191120108,该产品已赎回500万。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0191120108,该产品已赎回。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2171172483,该产品已赎回。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63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2171173252,该产品已赎回。

(六)公司全资子公司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和3,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购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该产品已赎回。

(七)公司全资子公司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和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分别为 2171174302、0191120108,“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已赎回,“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已赎回3000万。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