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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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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月10日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张柏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隆峯先生因任期届满(已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职。

1、董事会同意陈隆峯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陈隆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隆峯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在此对陈隆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董事会同意提名严纲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严纲纲先生已承诺了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完善其任职资格。董事会将对此事进行督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公司投资新建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加快技术升级、产业转型步伐,进一步完善公司玻璃产品结构和延伸产业链,提升集团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进入高性能电子玻璃领域,投资新建一条65吨/天的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旗滨集团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投资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 暂定为醴陵旗滨厂区内(醴陵东富工业园)

项目规模:65吨/天,天然气全氧燃烧浮法成型;年均拉引量约22,145吨

项目计划总投资:37,200万元

出资方式:项目注册资本15,000万元(自有资金),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其余22,200万元申请贷款解决(借款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

项目公司名称:公司将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株洲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三)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住所名称等内容已发生变化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时公告:2018-00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10个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其中《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同时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 审议《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葛文耀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经过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临时增加本议案列入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葛文耀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葛文耀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葛文耀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葛文耀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对葛文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董事会同意由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事、总裁张柏忠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长选举工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月10日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后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陈隆峯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公司董事会提名严纲纲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新建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新建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玻璃产业链和产品结构,抢占高端玻璃市场的发展先机,培育上市公司未来利润增长点;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品牌影响力和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人才培养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葛文耀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同意后临时增加本议案列入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葛文耀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公司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事、总裁张柏忠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履行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对葛文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陈隆峯先生因任期已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陈隆峯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隆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隆峯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陈隆峯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陈隆峯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陈隆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在此对陈隆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严纲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严纲纲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严纲纲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除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的事项),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严纲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的事项,公司将督促其尽早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严纲纲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完善其任职资格。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严纲纲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十二日

附:严纲纲先生个人简历

严纲纲,男,1959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深圳市法制局法规处副处长、深圳市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梁与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中冶资本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高性能电子玻璃

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旗滨集团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37,2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未开展立项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为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升级、产业转型步伐,进一步完善公司玻璃产品结构和延伸产业链,提升集团市场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投资新建一条65吨/天的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37,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62亿元),本项目注册资本15,000万元(自有资金),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本项目产品高性能电子玻璃是一种高强度触摸、盖板玻璃,是电容式触摸屏的关键材料之一,也是保护盖板玻璃。广泛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机、点歌点菜系统、工业控制、医疗等各个领域。近年来,由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销量增加、屏幕增大、非金属后盖市场的发展,目前触屏及盖板玻璃需求量旺盛并呈稳定增长。同时,也由于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太阳能光伏、新能源电动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2、投资目的

尽管中国作为全球PC、平板及智能手机生产大国,但由于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存在资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国内高性能电子盖板玻璃市场绝大多数仍以进口为主,长年被美国康宁、日本旭硝子等厂家垄断,目前国内仅有彩虹、旭虹、南玻、中建材等公司生产,其产品品质与国外产品还有一定的差距。

旗滨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玻璃原片生产企业,依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适时进入高性能电子玻璃领域,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和延伸产业链,提升集团市场综合竞争力,开拓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国内高品质玻璃产业及旗滨集团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旗滨集团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

投资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 暂定醴陵旗滨厂区内(醴陵东富工业园)

项目规模:65吨/天,天然气全氧燃烧浮法成型;年均拉引量约22,145吨;

项目计划总投资:37,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62亿元)。

出资方式:项目注册资本15,000万元(自有资金),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其余22,200万元申请贷款解决(借款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

项目公司名称:公司将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株洲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预计营业收入:平均40,768万元/年。

预计净利润:平均15,692万元/年。

预计动态投资回收期:2.47年。

公司本次实施的高性能电子超薄玻璃生产线项目,要努力争取做到产品在柔韧性、抗刻划、抗冲击等多项重要指标方面领先国内厂家现有产品,比肩国际产品;在能耗水平上做到优于国内其他厂家,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二)审议批准程序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经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董事会要求公司经营层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专业化、细化和优化项目方案,确保在技术方案、工程投资控制和决策等方面做得更加科学、切实、完善;努力加大技术攻关、研发投入和操作培训力度,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努力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量产规模和盈利水平。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目的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新建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玻璃产业链,抢占高端玻璃市场的发展先机,培育上市公司未来利润增长点,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主业的发展方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办理立项、规划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于市场的高端产品,具有广阔的需求和市场前景。公司期望依托自身优势,利用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成本控制,优质服务等手段,争取实现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快速推向市场并获得知名用户接受和好评,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现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企业由大到强跨越的重要举措,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玻璃产业结构,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企业品牌影响力和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投资风险分析

1、项目前期,公司相关部门对财务、市场、设备、技术等方面已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研、实验、研发和分析。但本项目为公司首次进入高性能电子超薄玻璃的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营,可能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和困难。同时,本次投资预测按照目前生产线产能最大化来预测收入及盈利水平,销量的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后期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投资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和收益。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努力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水平。

2、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办理立项及环保审批等工作。但由于项目采用天然气全氧燃烧等新技术、新工艺,有利于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并有利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在立项及环保审批等环节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

3、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所做的投资估算,完成本项目,需新增建设投资3.72亿元,结合行业资本结构水平,以及项目合理设置资产负债率的原则,总投资中有2.22亿元拟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但如国家信贷政策发生收紧等变化,可能影响银行贷款的进度和到位金额,为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将积极、努力做好银企协调、沟通工作,并通过为项目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督促和落实项目借款资金的及时到位;确有借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统筹资金及时予以解决。

四、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住所名等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上述内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9日

至2018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6、登记时间:2018年1月25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0日,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葛文耀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葛文耀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葛文耀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对葛文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共同推选,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董事、总裁张柏忠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