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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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0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于2018年2月1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0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三泰,股票代码:002312)已于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2017-147)。经确认,本次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50)。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2017-155)。由于本次重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6)。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2017-159、2018-001、2018-002)。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 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芮沛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沛投资”)持有的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物业公司的股权。最终交易的标的资产待尽调、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为芮沛投资。

2、 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前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 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芮沛投资签订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将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体方案、资产定价等。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芮沛投资或其指定的主体,目前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手方,芮沛投资及其指定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常开展中。

5、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核准,无需经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 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8年1月13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工作量较大,涉及的沟通协调工作较多,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18年1月13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 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原则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承诺争取在2018年2月1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13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 风险提示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