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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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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7年12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年底公司资金较为充裕,董事会同意增加使用20,000.00万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在董事会批准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7年12月2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20,000.00万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年底公司资金较为充裕,董事会同意增加使用20,000.00万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在董事会批准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新增使用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使用20,000.00万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增加使用20,000.00万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7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3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18 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合同,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且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