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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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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经营事项到期终止的
公 告

2018-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0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经营事项到期终止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月13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2012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鑫海”)股东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海”)和康俊勇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约定由公司受托经营三亚鑫海,期限为6年,委托经营期间,公司确保海南鑫海、康俊勇每年从三亚鑫海获取固定收益共计300万元,三亚鑫海托管期实现的收益超额部分作为受托管理费由公司享有。协议各方同时约定在受托经营期结束后,按约定对三亚鑫海进行移交。

上述委托经营将于2018年1月15日届满,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自 2018年1月15日起,一致同意终止委托经营关系。后续各方将按照《委托经营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应的移交。

一、三亚鑫海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王福贵

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6、住所:三亚市吉阳镇亨新大道

7、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销售。

8、股权结构:海南鑫海持股70%、康俊丽持股30%(2016年5月19日,原股东康俊勇将其持有的三亚鑫海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了康俊丽。)。

9、主要财务状况:2017年12月31日,三亚鑫海资产总额为1.36亿元,负债总额0.97亿元,2017年度三亚鑫海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委托经营协议》的约定,公司2016年度取得三亚鑫海托管净收益445.92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5%。2017年度公司预计将取得三亚鑫海托管净收益1,079万元,而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00万元~21,000万元,因此2017年度公司取得的三亚鑫海托管净收益预计占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5.14%~6.17%。(2017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终止委托经营是由于《委托经营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属于到期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移交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但三亚鑫海移交完成后,2018年度将不再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三亚鑫海资产、收入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后期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0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于近日收到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大兴园林于2017年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6000012,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大兴园林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 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大兴园林2017年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于2018年1月1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的通知,获悉张海林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的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7年1月12日,张海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420,000股高管锁定股(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变更为16,260,000股)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内容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123,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7%,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8.38%.

三、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