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版)
2、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从春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作为公司董事,孙涛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仰宗勇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5、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陶长文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6、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恩平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7、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彩军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8、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俊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8日—2018年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
截止到2018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拟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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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 证券投资部
邮编:239200
电话:0550-5682597
传真:0550-5602597
联系人:刘洋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7”,投票简称为“金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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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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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同意”、 “反对” 、“弃权”栏内相应空白处写“√”;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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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投资”)的通知,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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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金瑞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49,687,1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2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19,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09% 。
除上述质押外,本公司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质押股权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