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99号文核准,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为14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发行规模为9.43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为不超过8.43亿元。
2018年1月12日13:00-16: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为7.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8年1月1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8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