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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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465,42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0日,因1月20日、21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18年1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6号)核准,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股份”、“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于201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34名股东,分别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上海聚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磊投资”)、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创投”)、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控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程安乐、冯果、韩国强、韩迎新、姜清波、庞建军、曹光宇、曹顺华、曹以前、陈鹏、都林林、何建国、黄卫华、李俊贤、林风强、刘艳、任利亲、石晓梅、史学军、唐倩、王家银、王自刚、翁薇、肖俊南、徐归德、徐燕阳、闫青萍、张捷、赵鑫。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35,465,428股,将于2018年1月22日起上市流通。(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0日,因1月20日、21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18年1月2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万股。

2017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400万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总股本为10,400万股,(无限售部分的派股于2017年6月26日上市),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800万股。

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10日完成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92.27万股,登记人数为64人(其中58位为新增股东,6位为原股东),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00万股增加至10,592.2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92.27万股。

其中6位原股东持有的限售股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非自然人股东黎明院、聚磊投资、佐力控股、上汽创投出具了承诺,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承诺人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股份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等将相应调整。

自然人股东程安乐、冯果、韩国强、韩迎新、姜清波、庞建军、曹光宇、曹顺华、曹以前、陈鹏、都林林、何建国、黄卫华、林风强、刘艳、任利亲、石晓梅、唐倩、王自刚、翁薇、肖俊南、徐归德、徐燕阳、闫青萍、张捷、赵鑫,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然人股东李俊贤、史学军、王家银出具了承诺,承诺除在公司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87号),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由黎明院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将1,524,773股股份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所持公司股份增加至1,982,205股,该部分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是“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本保荐机构”)。经核查,东北证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凯众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凯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的承诺;凯众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凯众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465,42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姜清波、庞建军、韩国强、韩迎新、程安乐、冯果六人剩余的限售股票为其持有的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注2: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其首发上市股票解禁后,自2018年1月20日起至2019年1月19日连续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上述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2,861.5万元左右,同比增加32%左右。

2.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所致。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861.5万元左右,同比增加32%左右。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740.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34%左右。

(三) 本次业绩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69,815.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245,549.34元。

(二) 每股收益:1.48元。

三、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 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加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017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5,002万元,比2016年营业收入32,555万元增加约38%)

(二) 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增没有重大影响。

(三) 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业绩预增没有重大影响。

(四) 其他影响。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业绩预增构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四、 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 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