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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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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合计为1,811.10万元,现将公司在以上时间内收到的单笔超过100万元的大额政府补助收入公告如下: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7日, 公司收到2017年度第二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100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企字【2017】55号)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7年11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收到2016 年江苏省“双创团队”资助资金120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关于确定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32号)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7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收到“新型汽车线束的智能开发与应用”项目资助经费161.7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沪张江高新管委【2016】86号)和《关于下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6、2017年重点项目(宝山园)资助经费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17】22号)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第一批)135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苏财企字【2017】62号)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7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2016年度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411.17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商务局《吴江区委吴江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发【2016】19号)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7年12月22日, 公司收到2016年度苏州市节能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第一批)资金120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苏州市节能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第一批)资金的通知》(苏财企字【2016】55号)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7年1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资金100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2016年第一批姑苏第二笔科技发展经费》审核下发的。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贴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三四季度购买理财产品

的汇总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8、临2017-012和临2017-019)。

根据《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和授权范围,公司现将2017年三四季度滚动购买的理财产品汇总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8-00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永鼎集团本次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合计为15,544.256万元人民币,永鼎集团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35,023.8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收到银行函件,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合计5,544.256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永鼎集团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届满,永鼎集团继续与该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本公司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为15,544.256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7 年4 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7年 5月 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8、临2017-019)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279.5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5,023.8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4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8,761.24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28,564.66万元。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2.72%。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