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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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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证券简称:东尼电子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00万km金刚石切割线项目”全部结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479.29万元(截至2018年1月10日,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479.2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883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2,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3.01元/股。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7]B091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27.33万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账号为19110101046668888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8年1月1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13,157.77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17 年8月7日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湖州分行织里支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1月6日系统自动到期收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023,287.67 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8年1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未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年产200万km金刚石切割线项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五、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479.29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注销事宜。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作为东尼电子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东尼电子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定的使用情况,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已经东尼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东尼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95证券简称:东尼电子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