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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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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8-00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殷福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陈伟先生、刘印先生、徐作骏先生和姚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唐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许恒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