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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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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8-00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s.con.cn)上披露了《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受到环保部行政处罚的公告》(临2018-001号公告),由于环境保护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批复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印发时间为2018年1月2日,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部分内容有误,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年度审计机构沟通,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公告正文更正前为: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责令凯马汽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同时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罚没款将计入2018年公司损益,对2017年度当期损益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正文更正后为: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责令凯马汽车吸取教训,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同时,凯马汽车加大投入,加快国Ⅴ产品研发,在2017年7月1日国家全面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前,国Ⅴ车型销量已达到总销量的89.5%,在国Ⅴ产品研发与推广上走在同行业前列。上述处罚款将计入2017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17年度当期损益有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