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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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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8年1月15日、1月16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针对近期部分公共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45),于2017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252),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提示了相关风险。针对公司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5),并于2018年1月15日发布《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自查报告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7)。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18年1月15日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16)。

4、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业绩情况,公司预计本年度不会出现高比例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