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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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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0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10点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额度: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方式: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发行。

本议案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三年内有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实施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办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如下:

A、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期数、每期额度、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兑付、审核、适时修订、决定发布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B、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

3.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年修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沈阳市国资委《转发辽组通字〔2017〕24号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沈组通字〔2017〕11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一)第一条原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是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现修改为:“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第二条原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3)65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辽宁省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101001104687。”

现修改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3)65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辽宁省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02434901556。”

(三)增加第十条(序号顺延):“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委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四)增加第五章“党委”内容(序号顺延)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照规定设立纪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按照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1.5%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如下职责。

1、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4、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增加第一百一十三条(序号顺延):“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要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六)增加第九章“工会组织”内容(序号顺延)

“第一百五十六条 职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会活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月17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0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8年2月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5:00至2018年2月6日15:00。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议案》。

3、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年修订)》

注:1、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

2、上述议案3属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18年2月2日和2月5日上午9点至下午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2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 真:024-22939480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