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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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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8-00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秋艳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提名杜凤超先生、杨云燕先生、徐骥女士、李然先生、闫锋先生、张馥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提名陈淮先生、王巍先生、朱海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临2018-008)。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2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杜凤超,男,1962 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学硕士,美国罗斯福大学MBA,高级经济师。曾在北方工业大学任教,1997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云燕,男,1965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工程师。曾任唐山钢铁集团公司助理工程师、唐山钢铁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秘书、北京光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研究所所长、北京鸿卓咨询公司总经理、北京必嘉集团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北京帝力伟业公司副总经理、波正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2008年加入华远,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2009年9月至2016年3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骥,女,1987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业工程系工学学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硕士,经济师。2011年加入华远集团,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部经理。

李然,男,1973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4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建功南里项目、西单文化广场项目、华清嘉园项目的项目经理、北京市首旅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等职务,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闫锋,男,1973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硕士。曾任北京市公用局培训中心教师、北京市燃气集团企业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市燃气集团营销服务部主管、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等职务。2010年6月至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和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投资发展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馥香,女,196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职员、北京服装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北京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主管会计、国家开发银行中瑞合作基金综合处负责人兼总会计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0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5年至今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淮,男,1952年出生,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博士。1992年至2004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所长、研究员,2004年至2011年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现已退休。

王巍,男,1958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院国际金融硕士,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博士。曾在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摩根大通银行、世界银行任职,1992年至1996年任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1997年至2004年任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9月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海武,男,1966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学士,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在财政部和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0年加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为该所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8-006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丽云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到会监事一致同意提名刘晓宁女士、高海英女士、桂胜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提名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冯英洁女士、赵立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晓宁,女,1972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办公室干部、书记员、检察员等职务。2015年加入华远集团,曾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部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部经理。

高海英,女,1968年出生,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MBA课程高级研修班研究生。曾任北京铜厂会计、北京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北京顺兴/丰收葡萄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和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经理。

桂胜春,男,1968年出生,北京商学院会计学学士,对外经贸大学风险投资硕士。曾任北京服装学院财务处职员、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财务部职员、财务部副经理,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17年至今任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冯英洁,女,197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曾任北京元隆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编辑、记者,东城区校办企业总公司职员等。1996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8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赵立文,女,196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国际科技服务中心会计、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会计等。1997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北京新通源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2017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8-00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1月11日作出决议,选举冯英洁女士、赵立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冯英洁女士、赵立文女士将与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冯英洁,女,197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曾任北京元隆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编辑、记者,东城区校办企业总公司职员等。1996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8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赵立文,女,196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国际科技服务中心会计、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会计等。1997年加入华远,历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北京新通源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2017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8-008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条原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新增章程第十条: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章程后续条款编号顺延。

三、新增章程第五章:

“第五章 党的组织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设书记1名,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章程后续章节及条款编号顺延。

四、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句原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原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时;

(五)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时;

(五)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 公司党组织提议时。”

本《章程修正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5日

至2018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华远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 登记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00。

(三) 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华远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