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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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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0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17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99.2875万元变更为13,199.2875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修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899.2875万股增加至13,199.2875万股,注册资本9,899.2875万元增加至13,199.2875万元,根据上述变更修订《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3.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过程中体现了较高的专业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2月6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0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17日16: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0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于2018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2月6日(星期二)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5:00至2018年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

5.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 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议案(一)及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8年2月2日(9:00-11:00;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2月2日15:00点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四)会议联系:

(1) 联系人:陈林

(2) 电话号码:0757-86256898

(3) 传真号码:0757-86256768

(4) 电子邮箱:jeremychenlin@eaglerise.com

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五)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0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8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新股。

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295,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6日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28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 实施方式

1. 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 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对伊戈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