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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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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9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3元;募集资金已经于2018年1月10日汇入指定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479,679,245.28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月22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升公司资金保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授信品种为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票保贴、商票保兑、国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各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可融通使用。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兴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升公司资金保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授信品种为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票保贴、商票保兑、国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各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可融通使用。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9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3元;募集资金已经于2018年1月10日汇入指定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479,679,245.28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上单称合称为“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月22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说中所规定的

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中金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金公司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中金公司的调查与查询。中金公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中金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余燕、方磊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金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金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金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中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相关要求向公司、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金公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金公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金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中金公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中金公司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验资报告(XYZH/2017CDA30339号)》

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5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升公司资金保障水平,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授信品种为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票保贴、商票保兑、国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各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可融通使用。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