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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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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98 股票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0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4日,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8.1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64 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71,041,90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78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1,041,9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703,960,660.00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049,999,28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854,060.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145,221.2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9月18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9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经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余额 50,019.65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全部变更为“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以下简称“云南联通移动项目”或“新项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002298 股票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0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4日,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本项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0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1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项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8-00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邦莲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1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项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