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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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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股票代码:000917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00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为1,184,876.36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为1,169,606.44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4,901.18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数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2016年度,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为3.07%,明显低于上市公司中同类型企业,这主要是因为发行人用于投资部分资产比重过高、主要业务板块相较于其他企业附加值较低和部分子公司出现亏损等因素综合导致。如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在未来依然得不到改善,则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4.53亿元、6.11亿元、6.56亿元和3.1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87亿元、4.73亿元、4.77亿元和2.78亿元,投资收益分别为2.25亿元、6.60亿元、7.83亿元和4.75亿元。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对发行人净利润贡献较大,故发行人未来净利润可能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同时有线电视行业外部竞争加剧,公司加大投资的新媒体业务未来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不利因素使发行人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六、2017年4月28日,发行人收到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复函》(湘财资函[2017]69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3614.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6.66%)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在本期债券评级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信评级机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Http://www.unitedratings.com.cn)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予以公告。

十二、2017年07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00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申报时债券名称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2018年1月1日后,考虑到实际情况,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全称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更名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1,169,60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46%;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为867,468.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58%。

十四、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0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本次债券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9、起息日:2018年1月30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2023年1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各品种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5、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上市安排: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1月25日

发行首日:2018年1月29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0日

网下认购期: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0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上市交易的事宜,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电话:(86)731-84252333-8313

传真:(86)731-84252096

联系人:汤振羽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联系人:邓明智、邱世良

(三)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孙金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86451000

传真:010-65608445

(四)发行人律师: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含英

住所:湖南长沙市远大一路280号湘域相遇北栋8楼

电话:0731-84587101

传真:0731-84587100

联系人:贺巍、吴娟、曲凌樱子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电话:0731-81579857

传真:0731-85179801

经办会计师:曹国强、贺梦然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100022)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联系人:冯磊、蔡昭

(七)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负责人:洪文理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92号兴业大厦

电话:13298688062

联系人:陶超强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王建军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负责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评级出具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039号)。

2017年5月11日,联合评级出具《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不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认为,湖南电广传媒2016年度财务数据的更新不会影响到目前的评级结果。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

评级展望:稳定

联合评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其中,AA级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容摘要

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湖南省内唯一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区域垄断、用户规模较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营业收入和利润稳定提高。同时,联合评级关注到三网融合导致竞争加剧、广告代理资源集中度高、新媒体公司未来发展存不确定性等因素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我国政府对文化传媒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外网资源整合及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发展广电网络是国家推动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开发可管可控可信的新一代网络技术也是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措施。国家政策将在未来较长时期鼓励和推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的发展。

(2)公司作为湖南省地区的有线电视运营主体,是湖南地区最主要的有线电视供应商,同时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实现省外网络整合。

(3)公司对移动新媒体板块投资加大,该板块未来有望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广告制作代理业务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协同发展。

(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整体债务压力适中,负债结构趋于合理。

3、关注

(1)三网融合推进有线电视行业的外部竞争,IPTV 等视频传播形式的介入对有线电视业务用户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流。近年来公司为应对外界竞争,加大有线电视业务优惠力度,相应用户ARPU 有所下滑,网络传输业务毛利率下滑,有线电视网络业务运营子公司2017年1~9 月出现亏损。

(2)公司广告代理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呈下降态势;主要客户基本为大型广告公司,湖南电视台则为公司重要媒体渠道,广告代理业务营业状况对两者依赖性较大;广告业务结算存在一定资金占用。

(3)公司对移动新媒体板块投入较大,但所投资的部分公司仍处于培育阶段,造血能力不足;同时,新媒体行业外部环境变化较快,技术迭代周期较短。被收购企业业绩完成情况较差,公司存在一定商誉减值风险。

(4)公司费用支出对整体利润侵蚀较大,扣除投资收益后经营利润呈下降趋势,整体利润水平不高。2014~2016 年,公司对外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存在一定外部融资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共有银行授信2,556,130.56万元,已使用银行授信848,031.01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708,099.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现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含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发行面值20亿元公司债券计算,本次计划发行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按上限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面值为20亿元,占发行人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合计(116.96亿元)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四十。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

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倍)=(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TV & Broadcast Intermediary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4.18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06217Q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股票代码:00091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汤振羽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86)731-84252333-8313

传真:(86)731-842520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tik.com.cn

发行人经营范围: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销售(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书经营);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有线电视网络及信息传输服务;旅游、文化娱乐、餐饮服务、贸易业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管理(以上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二、公司设立、历史沿革和报告期末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91号”《关于同意募集设立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作为主发起人进行全资改组,联合湖南省金帆经济发展公司、湖南星光实业发展公司、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湖南省金海林建设装饰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21号”和“证监发字[1998]322号”文批准,于1998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众按9.18元/股,发行5,000万人民币普通股(总股本为15,800万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月17日,公司在长沙市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1999年1月26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签发了注册号为4300001001044(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999年3月25日,电广传媒4,500万A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电广传媒”,股票代码“000917”;1999年5月25日,基金持有的500万股在深交所上市流通,至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2、1999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1999年9月10日,电广传媒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15,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电广传媒股本总额增至20,540万股。

3、2000年公开增发

2000年7月22日,电广传媒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5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增发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该次增发完成后,电广传媒股本总额增至25,840万股。

4、2004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2004年4月16日,电广传媒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电广传媒股本总额增至33,592万股。

5、2004年减少注册资本

2004年8月27日,电广传媒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748号文、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54号文、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4]115号文批准,电广传媒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7,542.10万元,全部为电广传媒控股股东产业中心持有的未上市流通的股份,变更后的未上市流通的股份为10,709.89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为15,340.00万股,电广传媒的股本总额为26,049.90万股。

6、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1月23日,电广传媒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每10股流通股获得国有法人股支付2.4股股份对价。自2005年12月12日起,电广传媒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可在受限期后上市流通,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438.41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19,611.49万股。

7、2006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2006年5月25日,电广传媒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电广传媒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33,864.87万股。

8、2008年分红送股

2008年5月8日,电广传媒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该次分红送股完成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40,637.84万股。

9、201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2012年5月17日,电广传媒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40,637.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9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2股,转增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89,403.25万股。

10、2012年换股吸收合并

根据电广传媒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90号文批准,电广传媒以11.57元/股的价格向湖南省惠心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心公司”)、湖南省惠德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公司”)、湖南省惠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悦公司”)和湖南省惠润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润公司”)除电广传媒之外的其余股东发行12,191.74万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述四家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电广传媒作为存续主体,承接惠心公司、惠德公司、惠悦公司和惠润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101,594.99万股。

11、2012年非公开发行

2012年12月20日,电广传媒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28号文批准,以2012年10月8日为定价基准日,电广传媒以10.28元/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1,500万新股(含51,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电广传媒总股本增至141,755.63万股。

(三)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电广传媒收到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复函》(湘财资函[2017]69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3,614.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6.66%)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电广传媒收到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简称“产业中心”)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中心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控集团”)现直接持有公司236,141,9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 ,产业中心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网控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5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由三方合资,虽然公司只拥有其49%的表决权资本,却是其最大股东并委派董事长,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已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持有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在该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能够控制该公司的财务经营决策,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重要的参股公司

截至2016年末,公司的参股公司共14家,基本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8日,发行人收到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复函》(湘财资函[2017]69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3,614.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6.66%)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电广传媒收到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简称“产业中心”)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中心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控集团”)现直接持有公司23,614.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 ,产业中心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网控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名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6.66%的股份,主要经营业务:以自由资产进行广播电视网络、文化传媒、信息产业、旅游产业、房地产业的开发经营、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自由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持有的股份没有对外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7日下发通知,因工作需要,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授权委员会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

文资委依法履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为主的综合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承担省级文化企业相关管理工作,履行省级文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承办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省级文化企业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并对省以下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董事人8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监事3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下转18版)

Hunan TV & Broadcast Intermediary Co.,Ltd.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