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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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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8-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股票代码:000917 公告编号:2018-0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7年7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0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于2018年发行,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700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发行数量不超过3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169,606.44万元(2017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9.4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5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4,901.18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54.03万元、38,135.32万元和33,314.1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5.5%-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月26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3、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8年1月25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湘电01”,债券代码:“112638”。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2、起息日:2018年1月30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兑付日:2023年1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分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计划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6.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月26日(T-1日)14:00-16:00前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8年1月26日(T-1日)14:00-16:00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sundafei582@pingan.com.cn。

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

联系电话:010-5680034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1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1月29日(T日)和2018年1月30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1月30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8年1月30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452381600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08005

开户行联系人:宫福博(18929366068)曹伟伟(18665933850)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168124、0755-22168116(柜台)

银行传真:0755-8208178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汤振羽

电话:(86)731-84252333-8313

传真:(86)731-84252096

邮政编码:410003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项目主办人:邓明智、邱世良

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邮政编码:518000

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附表一: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8年1月26日(T-1)14:00-16:00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6010256/66018703/66010359咨询电话:010-56800348;联系人:聂磊、孙达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sundafei582@pingan.com.cn。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签署日期:2018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