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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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8-010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84号)核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684,210股,发行价格为7.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9,9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258,954.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3,741,04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58号”《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简称“黑猫气化”)、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54,280,828.2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之后,公司以募集资金54,280,828.23元置换公司投入的自筹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42))。

2017年11月11日,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决定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3))。截至目前,公司购买银行理财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以分笔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陕西黑猫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六、备查文件

1、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