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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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18-00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临2018-00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针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议案》,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相关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变化和公司最新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材料。

独立董事:张忠继、宋德亮、乔贇

2018年1月26日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18-00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临2018-005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8-00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255万元(含107,25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军用特种车辆设备项目、外骨骼机器人项目。2017年4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7年5月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第170713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7年6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第170713号《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年6月27日,公司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近年来,公司紧紧贯穿“变化”、“升级”主线,运用多维度资源努力构建可持续性超额盈利能力,加大核心城市纵深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实现全方位管理升级。极具规模、成长性较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及发展稳定的专用车制造业务两大板块并行发展,业绩实现了快速增长。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26,929.62万元和640,124.23万元,同比增长84.57%和1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75.29万元和51,353.45万元,同比增长65.79%和298.52%。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了大量工作。鉴于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并与认购对象、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应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18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近期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之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将自动失效;公司、认购对象及相关方就非公开发行事项做出的承诺将自动终止。

四、承诺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说明会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8年1月30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8-00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0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相关情况,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8年1月30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

三、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易琳女士、董事会秘书张爱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办法

1、投资者可在2018年1月29日17: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8年1月30日15:00-16:00时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爱明、童永秀

联系电话:023-81155759、81155758

联系传真:023-81155761

联系邮箱:dima565@163.com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