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汪大维先生和唐佛南先生的股份补充质押通知,针对之前所做的几笔股份质押分别进行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汪大维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1、汪大维先生于2017年4月11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认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 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7-022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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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汪大维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认
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3 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7-022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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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汪大维先生于2017年6月21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认
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10 万股予以质押(详见 2017-043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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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关于唐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1、唐佛南先生于2016年6月6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认
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60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6-030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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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唐佛南先生于2017年4月11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认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7-021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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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唐佛南先生于2016年12月19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认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6-080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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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唐佛南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
认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3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7-022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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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唐佛南先生于2017年6月29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
认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5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7-046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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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唐佛南先生于2017年7月11日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确
认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7万股予以质押(详见2017-047号公告)。其后,针对该笔质押办理了多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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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质押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汪大维先生、唐佛南先生均分别持有公司股19533.3224
万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066.64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汪大维先生共计质押股份3714.6万股,唐佛南先生共计质押股份6546万股,两人合计质押股份10260.6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26.26%,占公司总股本的13.12%。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汪大维先生和唐佛南先生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