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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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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公告编号:2018-002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天洋”或“公司”)于 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上海天洋: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7月25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购买了产品代码为FGDA17171L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1月26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1,327,083.33元(壹佰叁拾贰万柒仟零捌拾叁元叁角叁分整),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4.885万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8号)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天洋”)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总股本为 6,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 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924.88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15%,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于2018年2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万股。自公司首发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再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引起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如下: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橙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机构对发行人股票的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将一所规则依法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铁山、朱万育、马喜梅和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马胜家、张建洪、孙高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其他持有股份的25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天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天洋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海天洋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上海天洋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4.885万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