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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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协议签署概况

2018年1月2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滨江集团”)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镇建设达成战略合作。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棕榈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资本:148698.545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1993年09月21日

4、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祥丰中路21号

5、经营范围: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运营;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智能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工程监理;销售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棕榈股份作为国内首家以生态城镇为战略方向的上市企业(上市代码002431),已经在湖南、贵州、广东、江西、浙江、山东、广西等多地开展生态城镇的建设,是国内生态城镇建设领域的先行者。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战略合作目标

基于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一致认同,以及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合作愿景,甲乙双方同意结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致力于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生态、文旅、体育、教育等特色小镇的建设,从而打造出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双方将真诚合作,相互配合共进,竭力达成全方位合作。

2、合作范围和内容

1)合作范围:双方同意,合作的范围为棕榈股份正在建设和拟投资的特色小镇项目,包括浙江湖州“花漾年华”生态绿色小镇、江西上饶十里槠溪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小镇、阳朔“三千漓”中国山水人文度假区、湖南长沙浔龙河生态艺术小镇、“时光贵州”和“云漫湖”生态绿色小镇、深圳宝安体育小镇等,以及滨江集团有意向开发的各特色小镇项目。

2)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充分利用滨江集团和棕榈股份的优质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地区建设特色小镇,双方将共同为中国更多的城镇提供绿色、集约、民生、循环、低碳、智慧的生态城镇建设运营解决方案,促进当地产业发展,造福当地人民生活,实现美丽中国梦。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棕榈股份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共进,以实现双方合作利益的最大化目标。本次合作将有力推动公司经营版图的拓展,为公司项目获取提供新的模式。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在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 年 1月29日公司以 198186万元竞得杭大江东[2017]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新湾街道,东至新四路,南至冯溇路,西至建华路,北至闸口路。土地面积884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 2.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取《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将根据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成交确认书》。

备查文件: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