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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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对象名单》外,亦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8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首次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首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首次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