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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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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1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关于美洛昔康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8B02064),同意复星医药产业作为该制剂的上市许可持有人、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即该药品原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持有单位,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朝晖药业”)作为其受托生产企业。

二、《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美洛昔康片

商品名:可伊

剂型:片剂

规格:7.5mg

申请类别:化学药品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291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复星医药产业

审批结论:同意本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和《总局关于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2017]68号)的相关规定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品种;同意复星医药产业作为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朝晖药业作为本品受托生产企业。

三、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即MAH)制度是指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药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均由药品上市许可人负责。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复星医药产业获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成为美洛昔康片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系上海市首家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批件的企业;本集团将通过参与试点,形成并不断完善药品上市持有人制度的管理模式,对药品进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