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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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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8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尹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马正学、李勇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月31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月31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马正学、李勇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月31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0、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公司董事马正学、李勇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能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月31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9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家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提高公司管理团队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长期稳定增长,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月31日公告。

二、《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够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月31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公司监事会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中拟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后认为:

(一)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0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钰集团”)全资子公司融钰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创新”)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设立后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创新是设立的全资孙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梦虬

4、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462室

6、投资方式:融钰创新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100%股权。

7、拟定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准或备案为准。

四、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融资能力、资本运作和业务整合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能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相关备案手续能否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作为“一带一路”和“网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城市,公司本次在杭州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能够充分利用杭州的政策及地域资源优势整合资源,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

第二,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完成后,将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将有利于完善公司金融服务板块业务,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资本运作能力上的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第三,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暂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