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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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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8年1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10: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4-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止2017年度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7,881.69元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8年1月2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4-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核销资产事项,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拟对截止2017年度末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7,881.69元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核销407,837.59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主要原因为债务人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该款项无法收回;

2、存货跌价准备核销44.10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主要原因为该等存货已过保质期,无使用价值。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2017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407,881.69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核销资产事项,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15:00至2018年1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725,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81%。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3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724,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7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5,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榛夫、邹珍祥、邹珍凡、邹珍贵、邹珍美、陈明星、温昌发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5,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榛夫、邹珍祥、邹珍凡、邹珍贵、邹珍美、陈明星、温昌发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鼎足、陈平;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