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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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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0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1月30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为体现发展定位,经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为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名称的注册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并已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他工商信息不变。上述事项未涉及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0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合资设立三亚万城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孙公司海南万充与三亚飞马、威尔金鼎签署《合资合同》,为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充电桩业务,三方拟共同出资3,000万元设立三亚万城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66%、10%、24%。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孙公司合资设立三亚万城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佛山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广东省佛山市设立佛山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佛山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0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合资设立三亚万城充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30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股份”)孙公司海南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充”)、三亚飞马汽车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飞马”)、海南威尔金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金鼎”)在杭州签署《合资合同》,为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充电桩业务,三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三亚万城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三亚万城充”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海南万充、三亚飞马、威尔金鼎分别出资66%、10%、24%。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投资主体一:三亚飞马汽车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三亚市吉阳区榕根路6号中华雅苑二期1-2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宝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经营,多元化汽车服务,大型停车场泊车服务,汽车配件销售,车载广告经营。

产权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有三亚飞马100%股权。

2. 投资主体二:海南威尔金鼎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三亚市凤凰路嘉宝花园5栋70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燕

注册资本:1,008万元

经营范围: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气机械及器材设计、安装、销售,科研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输配电设备,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市政排污、排水、供水管材及劳保用品、水泥制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 批发与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

产权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孙曼理持有海南威尔金鼎90%的股权,周海燕持有海南威尔金鼎10%的股权。

3.以上投资主体与万马股份及下属孙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其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情况:

2.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各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3. 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 三方一致同意,项目公司是三方为在三亚市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而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项目公司开展的充电站建设运营应在三亚飞马出租给项目公司的场地范围内,项目公司存续期间仅在三亚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业务。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三亚飞马出资300万元,以货币方式缴纳,入股后占项目公司股比为10%;海南万充出资1,980万元,以货币方式缴纳,入股后占项目公司股比为66%;海南威尔金鼎出资720万元,以货币方式缴纳,入股后占项目公司股比为24%。在首期注册资本范围内,三方实缴资本的进度需保持一致。

2.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三亚飞马委派1人,海南万充委派3人,海南威尔金鼎委派1人,全体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应是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海南万充委派的董事担任。如一方增资后股份占比发生变动,董事会席位按股份占比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由海南万充提名,财务总监由三亚飞马提名。

3. 业务支持和利益保障

充分发挥海南万充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品研发和市场应用方面的基础优势,根据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运营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为项目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电动车提供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支持项目公司拓展业务。

项目公司应积极建设三亚飞马所拥有运营权、管理权并出租给项目公司的公共停车场内充电桩,共同争取政府补贴政策及补贴资金落地。场地合作特别约定:项目公司拥有三亚飞马所拥有/管理/运营的政府公共停车场内建设运营充电桩及相关增值服务的独家合作权利,三亚飞马及其他第三方不得在项目公司已建充电设施的场地内另行建设充电设施。项目公司与三亚飞马另行签署具体场地使用协议。

4. 本合同任何修订均需各方书面一致同意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省三亚市是我国最南部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被称为“东方夏威夷”,位居中国四大一线旅游城市“三威杭厦”之首,拥有全岛最美丽的海滨风光。

海南相继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任务》,《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推动新能源车发展。三亚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多份文件支持充电桩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同时,因海南高速公路过路费包含在油价之中,海南汽油价格平均高出其他省份1元/L。综上可见,海南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必然选择,行业潜力巨大。

本次合作,有利于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共促项目公司业务发展。三亚飞马有优质的停车场资源,威尔金鼎是在海南经营多年的新能源光伏投资、电力施工、电力设备经销企业,看好新能源产业,且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电力行业资源。公司与三亚飞马和威尔金鼎合作,三方共同出资,资源互补,共同为三亚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2. 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本次投资对公司当年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0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

佛山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公司”)拟在佛山设立子公司佛山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以下统称“佛山万充”)。

成立佛山万充,旨在实施新能源投资公司“建设辐射全国的充电设备基础设施,在国内新能源推广城市、地区投资建设方便快捷的充电桩,投资建成后桩体纳入爱充网服务运营网络,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服务网络建设”的产业投资战略,抓住机遇加快推动全国充电设备投资建设与充电运营网络建设。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

新能源投资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注册资金将根据标的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分批到位。

2. 标的公司经营范围:

新能源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系统设计;应用软件的设计、销售、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工业电器成套设备的销售;电力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类信息咨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销售,新能源二手车信息咨询及买卖,汽车租赁;冷链物流;货运代理;电力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系统工程施工;提供停车服务;仓储服务。(最终以工商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2017年2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要求,佛山在2020年前,力争实现纯电动公交占比达100%。

佛山市场目标车辆以公交车、物流车为主。佛山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处珠三角腹地,毗邻港澳,东接广州,南邻中山,是广东重要的制造业中心,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

随着国家新能源战略的深化落实,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在我国将成为必然趋势,电动车的发展将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先期投入。为便于属地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客户紧密沟通,投资、建设充电桩业务,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拟在佛山设立子公司。

2. 存在的风险

新能源产业发展与国家与地方政策密切相关,投资项目落地存在一定政策变动风险;各地投资公司的运营发展受地方政策及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影响;地方投资公司的管理协调对公司提出一定挑战。

3.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抓住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机遇,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加快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全国的布局。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