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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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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725,099,0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94,834,382股的48.50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9,639,30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494,834,382股的 34.76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05,459,7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494,834,382股的 13.7446%。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1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68,757,53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494,834,382股的 4.599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8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1,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8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1,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安喜、黄亮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1-12月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围绕发展战略,顺应市场变化抓住机遇,不断拓展市场,通过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呈现良好的发展状态。在报告期内,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劲”)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的情况下,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4,535.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6%;实现营业利润78,488.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5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29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82%。

1、行业趋势向好,烟标主业稳步增长

2017年,全国卷烟销量稳定增长,全年完成4,737.8万箱,同比增长0.8%;税利总额稳定增长,全年实现11,145.1亿元,同比增长3.24%;全国一二类卷烟、高端卷烟、细支烟、短支烟等销量均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其中细支烟增量对全行业销量增量的贡献率达263.5%、对销售额增量的贡献率达72.6%;工商库存同比下降59.9万箱,社会库存同比下降78.0万箱,卷烟零售毛利率持续上升,行业整体趋势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围绕客户的实际需求调结构、稳增长,紧紧把握住重点品牌卷烟及细支烟发展势头迅猛的趋势,利用公司的综合优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特别加强对细支烟烟标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在不合并重庆宏声、重庆宏劲烟标销量的情况下,实现烟标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06%,其中细支烟烟标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61.96%。

2、智能化持续升级,促进产品精品化布局

在保持烟标领域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大力推进产品产业升级转型,在精品彩盒、包装物联网、智能化生产等项目方面持续投入,不断推进精品包装产品的发展及其智能化进程,成功开拓“中华(金中支)”、“南京(九五之尊)”、“黄山(徽商)”等知名产品的精品彩盒包装;VIVO、飞毛腿等品牌的电子产品包装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彩盒产品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2.72%。

3、并购切入酒包装领域,战略合作奠定长期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业务互相优先合作。其次,通过收购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9%股权、收购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收购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将储备的先进印刷工艺、新材料、芯片等新技术运用到酒类包装领域,为公司快速拓展酒类包装业务,提高酒类包装业务收入占比,提升非烟标包装产品的市场份额,推行包装物联网技术等奠定了长期发展的基础。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