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1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9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吴琪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容敏智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与容汇锂业同比例对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容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容汇锂业持有九江容汇的股权比例为70%,九江天赐持有九江容汇的股权比例为30%。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0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1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9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二楼培训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够在维持原有产业布局优势的同时,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提供重要资金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能够为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开展提供重要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其快速发展,继续维持公司产品上游原料布局的优势,充分发挥区域性产业协同优势,符合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发展的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产品规模效益,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现有及规划产能对无水氢氟酸及电子级氢氟酸的需求,实现供应保障,可有效回收六氟磷酸锂装置产生的副产硫酸中的氢氟酸,提高副产硫酸的利用价值,降低生产成本,循环效益明显,有利于实现公司在锂电池材料产业链综合回收利用上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锂电池材料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前次对容汇锂业的投资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汇锂业”)新增股份11,666,667股,持有容汇锂业股权比例为22.2222%。后续,容汇锂业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10转50)并定向发行股份5,176万股,公司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变更为70,000,002股,持股比例变更为17.1093%。
2、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容汇锂业股份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1
公司名称: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18弄1号907室
法定代表人:陆仁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2
公司名称: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64(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对方3
公司名称: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经二路物价局大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张景淳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服装服饰的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交易对方4
公司名称: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63室
法定代表人:王安琳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交易对方5
姓名:唐以波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1022619650114****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55弄
前述受让方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良好,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容汇锂业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门市三厂街道大庆路42号
法定代表人:李南平
注册资本:40913.5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单水氢氧化锂及其副产品(硫酸钠、固体矿渣〈硅、铝混合物〉)生产、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碳酸锂和磷酸铁锂生产、销售;锂精矿批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持股比例:17.1093%
(2)截至本次股份转让前,容汇锂业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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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容汇锂业(合并)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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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容汇锂业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标的公司重大资产权属清晰,无对外担保。
2、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9.00元/股,该交易价格是在参考了容汇锂业财务报表,并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容汇锂业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发展规划、容汇锂业最近一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等多种因素后,由公司与受让方共同协商后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情况
公司拟向上海索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以波(以下或统称“受让方”)转让公司所持有标的公司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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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依法持有标的公司20,000,002股,持股比例为4.8884%。
2、转让价款支付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25%。
(2)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25%。
(3)公司就转让事项取得工商出具的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3、标的股权的交割
(1)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在协议签订生效,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50%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的交割。
(2)标的股权的过户手续由标的公司负责办理,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前述手续办理事宜给予支持与协助。
4、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自转让方及受让方签章之日起成立且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即行生效:
(1)本次交易已经转让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审批通过;
(2)标的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申请获核准。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转让容汇锂业股份的交易,为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在维持原有产业布局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可变现资产来增加公司的流动性,为公司新增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本次股权转让款将用于公司建设项目的投入及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部分转让容汇锂业股份交易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对公司业绩带来正向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够在维持原有产业布局优势的同时,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提供重要资金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够在维持原有产业布局优势的同时,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提供重要资金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前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与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汇锂业”)投资设立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容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容汇锂业持股比例为70%,九江天赐持股比例为30%。
(2)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与容汇锂业同比例对九江容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容汇锂业持有九江容汇股权比例为70%,九江天赐持有九江容汇的股权比例为30%。
2、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与容汇锂业同比例对九江容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容汇锂业持有九江容汇股权比例为70%,九江天赐持有九江容汇的股权比例为30%。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共同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九江天赐对九江容汇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增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30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66747305X7
注册资本:25900万元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
九江天赐(合并)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0,655.39万元,总负债60,490.24万元,净资产120,165.15万元,营业收入78,897.21万元,净利润15,401.05万元。
2、公司名称: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1日(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住所:江苏省海门市三厂街道大庆路 4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南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90884743M
注册资本:40913.5万元
经营范围:单水氢氧化锂及其副产品(硫酸钠、固体矿渣〈硅、铝混合物〉)生产、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碳酸锂和磷酸铁锂生产、销售;锂精矿批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容汇锂业(合并)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02,315.47万元,总负债35,705.16万元,净资产66,610.31万元,营业收入37,746.42万元,净利润9,154.63万元。
三、九江容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九江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2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东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35J6W19B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经营范围:氢氧化锂及其副产品项目建设,碳酸锂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九江容汇现有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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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数据:
九江容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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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关系的说明
九江容汇为容汇锂业控股子公司;为九江天赐参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容汇锂业17.1093%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董事禤达燕分别担任容汇锂业董事、监事,容汇锂业为公司关联方。2018年1月2日,徐金富先生、禤达燕女士已向容汇锂业董事会、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容汇锂业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监事辞职自容汇锂业2018年1月22日召开股东会补选监事之日起生效。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为上市公司关联人的,仍视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故容汇锂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九江容汇仍为公司关联方。九江天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所以九江天赐对九江容汇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及来源
本次增资由容汇锂业与九江天赐共同向九江容汇增资10,000万元。其中,容汇锂业拟对九江容汇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九江天赐拟对九江容汇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九江容汇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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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变更登记
由九江容汇在增资协议签署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协议生效的条件
(1)合法投资。增资协议签署之时,对增资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所有有关法律合法允许增资协议项下的交易;
(2)内部批准。九江容汇完成内部批准程序,批准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增资双方已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审批通过。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九江容汇增资,能够为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开展提供重要资金支持,有助于加快九江容汇项目的建成投产,继续维持公司产品上游原料布局的优势,充分发挥区域性产业协同优势,符合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发展的战略。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共同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公正、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之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九江容汇增资,有利于补充九江容汇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推动其快速发展,继续维持公司产品上游原料布局的优势,充分发挥区域性产业协同优势,符合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发展的战略。本次对九江容汇增资涉及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九江容汇进行增资。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九江容汇增资,能够为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开展提供重要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其快速发展,继续维持公司产品上游原料布局的优势,充分发挥区域性产业协同优势,符合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发展的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增资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参股子公司九江容汇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
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
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孚”)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项目报批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0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9万元。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投资安徽天孚的情况
经公司2017年12月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560万元对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天孚”)增资,增资完成后,九江天赐持股57%。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九江天赐对东至天孚增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近日,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
2、安徽天孚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氟化氢、氟化氢铵、氟化铵,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九江天赐持有57%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3、项目投资:项目报批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1,0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9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5、项目建设内容:
■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达产后财务效益预测: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59,111.21万元,年均净利润8,390.07万元。
三、项目风险提示
1、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需要为此追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会相应提高,而收益水平会相应降低。
3、项目审批未达预期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项目审批未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天孚具有较丰富的氟化工生产经验,具有成熟的氟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目前建有10,000吨/年无水氟化氢产线。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安徽天孚增资实现控股,进一步确保了公司电解液核心关键原料六氟磷酸锂的上游原料保障,是公司电解液全价值链供应体系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通过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能够实现产品规模效益,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现有及规划产能对无水氢氟酸及电子级氢氟酸的需求,实现供应保障。
同时,本项目可有效回收六氟磷酸锂装置产生的副产硫酸中的氢氟酸,提高副产硫酸的利用价值,降低生产成本,循环效益明显,有利于实现公司在锂电池材料产业链综合回收利用上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锂电池材料发展战略。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