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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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02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25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7号)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创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0.00万股,于2017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5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杭州环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合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8年2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杭州环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德创环保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也不由德创环保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德创环保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德创环保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德创环保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绍兴合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德创环保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也不由德创环保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德创环保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通过杭州环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绍兴合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在股份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的相关承诺:

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兵成、马太余、王磊、徐明、刘飞、张加元承诺:自德创环保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也不由德创环保回购本人持有的德创环保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德创环保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德创环保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德创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德创环保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陆越刚、高美瑾承诺:自德创环保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也不由德创环保回购本人持有的德创环保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德创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德创环保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黄小根承诺:自德创环保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也不由德创环保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德创环保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德创环保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德创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德创环保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德创环保实际控制人亲属李浙飞、李浙峰、黄浙军和丁秋琴承诺:自德创环保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创环保股份,也不由德创环保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德创环保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德创环保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德创环保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承诺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德创环保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德创环保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德创环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25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