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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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18-0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郭绍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王京伟先生、张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审批产业园区拓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律师、林欢律师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募集完成及备案更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并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显示基金”),基金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9.99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的临2016-277号和临2016-282号公告及2016年12月2日发布的临2016-304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披露了 《华夏幸福关于参与投资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基金已获工商核准注册登记,公司已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签署了《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发布的临2017-193号公告),并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进展公告》,显示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临2017-301号公告)。

近日,显示基金已完成100亿元人民币的募集,并就上述募集完成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了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