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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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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800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月26日由工作人员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2月1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0.80%,第五年为1.60%,第六年为2.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2.7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23亿元的余额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发行人的原股东: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5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1554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1,067,065,24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2,999,524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由于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