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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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同时,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章《证监会严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整治市场乱象》中提到“近日,证监会查处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雅百特的上述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在案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我会决定,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新闻内容。

公司作出如下风险提示: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百特”)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雅百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取得由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雅百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FWAA91F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A栋6层6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东挺

成立日期:2018年1月31日

营业期限:2018年1月31日至不约定期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租赁;煤炭及制品、金属材料、合金材料、建材、五金交电、耐火材料、计算机及零配件、通信设备及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元器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汽车用品、酒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