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2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 2018-015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将于2018年2月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可能涉及控股权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该事项停牌期满后,因公司筹划以发行股份购买甘肃宝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原计划在2018年1月24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因公司筹划与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海泡石资源全产业链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 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1号),现本次重大事项停牌期限届满,公司未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完成相关筹划工作,但决定继续推进海泡石资源全产业链合作项目并申请证券复牌。经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2 月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正与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海泡石资源全产业链合作开发的事宜,海泡石系稀有非金属矿产资源,属于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目前全世界海泡石已经探明储量约8000万吨,我国已经探明储量2600万吨,中国海泡石90%分布在湖南,其中,湘潭目前已探明储量约2000万吨,号称“海泡石之都”,发展潜力巨大,湘潭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海泡石矿产由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实施保护性开采。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湘潭市国资委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

二、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数次组织团队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前期的合作商谈与论证,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但公司未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完成相关筹划工作,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尚未签署任何有关合作意向等协议,公司看好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决定继续推进海泡石资源全产业链合作项目,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证券复牌安排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将于 2018 年 2 月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6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新矿业”或“本公司”)收到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或“收购人”)送交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该摘要显示,国城控股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的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取得建新集团多数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建新矿业466,139,241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99%),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应当向除建新集团外的建新矿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现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1、收购人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国城控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国城控股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国城控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国城控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城。

2、要约收购的目的

国城控股作为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取得建新集团多数股权,进而间接控制建新矿业466,139,241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99%)。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向除建新集团外的建新矿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建新矿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3、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建新矿业除建新集团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2月6日,收购人与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智尚劢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赛德万方持有的301,508,345股建新矿业股份(占建新矿业总股本的26.51%)及智尚劢合持有的73,538,620股建新矿业股份(占建新矿业总股本的6.47%)将不可撤销地用于接受要约。

4、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9.77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建新矿业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9.7613元/股。国城控股拟通过法院裁定间接获得建新矿业股票的成本为7.208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除接受法院裁定外,国城控股均未买入建新矿业股票。

5、要约收购资金的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9.77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557,191,706.81元。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规定,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将1,311,438,341.36元(即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均来源于国城控股自有及自筹资金:

①国城控股实收资本40.4亿元,其中吴城实缴出资20.725亿元,赵俊实缴出资2亿元,浙商产融实缴出资9.675亿元,拉萨迪德实缴出资8亿元,均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

国城控股已作出承诺:“本公司收购建新矿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结构化安排和分级安排,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方式,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建新矿业,亦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建新矿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通过与建新矿业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目前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及相关安排,收购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

②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向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函》,拟向国城控股提供不高于人民币25亿元,用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支持。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是浙江省目前最大的投资平台之一,注册资本1000亿元,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由30余家民营浙商产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无实际控制人。

③其它方承诺:银帝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若国城控股在实施本次重整及收购中存在资金缺口,在国城控股董事会提出增资扩股请求的情况下,本承诺人愿意为国城控股就本次重整及收购事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共同增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资价格参照国城控股账面净资产商定。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若国城控股在实施本次重整及收购中存在资金缺口,在国城控股董事会提出增资扩股请求的情况下,本承诺人愿意为国城控股就本次重整及收购事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共同增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增资价格参照国城控股账面净资产商定。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若国城控股在实施本次重整及收购中存在资金缺口,在国城控股董事会提出增资扩股请求的情况下,本承诺人愿意为国城控股就本次重整及收购事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增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增资价格参照国城控股账面净资产商定。

因此,收购人已就履行本次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相应必要安排,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且不存在影响收购人支付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收购资金的法律障碍。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且满足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的,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6、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全文。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收到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要约收购并未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等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