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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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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达到2%的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达到2%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收市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通知:滨江控股于2018年2月7日增持公司股份7,999,936股;滨江控股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8年2月7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803,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407,443,890股,于 2016年3 月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前以总股本2,704,000,000股计算增持比例,发行后以总股本 3,111,443,890股计算增持比例。)

一、增持情况

二、控股股东增持目的

增持公司股票是滨江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所做出的决策。

三、控股股东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滨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225,120,000 股,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5.31% ;本次增持后,滨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83,923,215股,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1.26%。

四、后续增持计划

2017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6月8日公告。滨江控股将按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滨江控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滨江控股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滨江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