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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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4日,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9,000万元至158,000万元,同比增长80-120%。2018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100,000万元至115,000万元,同比增长40-60%。业绩修正主要原因是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3亿元。

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答复如下:

1、上述应收账款涉及部分客户的具体名称、欠款总额及经营状况,计提3亿元坏账损失的主要原因、决策过程、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计提坏账损失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

答复:上述应收账款涉及客户为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及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为深圳市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8年2月6日,公司对金立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2,601.76万元,账龄都在半年之内。

金立的经营状况:因金立的资金链紧张,导致公司在金立的应收账款已经逾期两月以上,公司已经停止对金立发货。

自金立出现资金问题并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逾期以来,公司与金立多次开会协商,积极催收账款,但金立一直未能安排付款,并声称短期对公司没有还款计划。公司已对金立应收账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包括:(1)查封金立在微众银行、南粤银行的股权,刘立荣持有的深圳市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2)首封金立公司商标30余项;(3)轮候查封金立部分房产和工业园土地;(4)查封刘立荣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数家公司股权和房产等。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认为金立的应收账款是否能全部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考虑到除非发生金立申请破产重整的极端情况,公司申请的保全的财产市场价值可以覆盖公司的应收账款,因此金立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风险能控制在50%以内,基于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对金立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设在45%-50%的区间,取中间数,公司决定对金立的应收账款计提48%,即3亿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欧菲科技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在综合考虑金立的财务状况、债权保全措施等因素后对金立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未发现公司做出的相关坏账准备单项计提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计提金额以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截至目前,你公司为收回上述应收账款已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进展情况。

答复:自金立出现资金问题并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逾期以来,公司与金立多次开会协商,积极催收账款,但金立一直未能安排付款,并声称短期对公司没有还款计划。目前公司已对金立应收账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1)查封金立在微众银行、南粤银行的股权、刘立荣持有的深圳市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

(2)首封金立公司商标30余项;

(3)轮候查封金立部分房产和工业园土地;

(4)查封刘立荣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数家公司股权和房产等。

以上保全的财产市场价值可以覆盖公司的应收账款及相关费用成本,但是如果金立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按破产法律法规参与分配金立公司资产,并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债权要求保证人刘立荣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复:2017前三季度,金立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不足4%,自2017年11月以来,公司已停止对金立发货,预计金立对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贡献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会进一步降低。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际和国内的一线智能手机厂商且客户结构相对分散,金立事件对公司业务影响有限,不构成生产经营环境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受益双摄模组市场份额提升和渗透率加速,公司业务一季度淡季不淡,当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及部分股权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投控”)的通知,欧菲投控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9%)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上述业务已在广发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7年2月14日,欧菲投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6.82万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13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2017年6月12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披露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上述质押给广发证券的536.82万股转增为1,342.05万股。

2018年2月6日,欧菲投控将上述质押给广发证券的1,342.05万股股票提前回购,并在广发证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第一大股东欧菲投控持有本公司股份523,635,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2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377,79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1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311,15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138,1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38%,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