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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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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股东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股东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以及股东朱新爱女士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培教先生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1、方培教先生于2018年2月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2月7日至2020年6月22日,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质押是对方培教先生于2017年6月23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方培教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2、截至本公告日,方培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57,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2%,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53,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11,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本次质押后,方培教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75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10%,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3、方培教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在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方培教先生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朱新爱女士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1、朱新爱女士于2018年2月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3月6日,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质押是对朱新爱女士于2017年3月6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朱新爱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自2017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6日。

2、截至本公告日,朱新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83,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本次质押后,朱新爱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54%,占公司总股本的4.15%。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