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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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所筹划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相关停牌公告详见公司1月1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1月2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1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和2月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的通知,获悉他们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张峰先生于2018年2月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1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1年10个月;于2018年2月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年6个月。

王学勇先生于2018年2月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6,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1年10个月。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张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3,554,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王学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144,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5%),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质押完成,张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4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69%,占公司总股本的11.56%),王学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109,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15%,占公司总股本的5.4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079,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490,700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8.48%,占公司总股本的24.45%。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张峰先生和王学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投资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其他投资收益所得等。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质押合同采取补充质押、提供相应担保等措施以及时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