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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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齐东胜持有公司股票4,598,000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占公司股份总数1.4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齐东胜持有公司股票2,80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8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齐东胜拟在2017年8月11日后的6个月内(至2018年2月11日),拟通过集合竞价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总股本的0.58%,即1,905,000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齐东胜于2017年8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100股,减持均价12.57元/股。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900,000股,减持均价11.05元/股。2018年2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897,860股,减持均价12.25/股,合计共计减持1,797,960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将至,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与公司前任高管齐东胜先生沟通减持计划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齐东胜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齐东胜持有公司股票4,598,000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占公司股份总数1.4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情况

齐东胜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前12个月内减持225,120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前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46.6-55.6元(2016年度权益分派前价格)。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6个月)、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根据股东齐东胜出具的《减持股票计划告知函》及本公司2017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自2017年8月11日后的6个月内(至2018年2月11日),拟通过集合竞价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总股本的0.58%,即762,000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为1,905,000股)。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股东齐东胜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股东减持为个人资金需要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将至,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齐东胜为公司前任高管,已于2017年1月辞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

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股票代码:603009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24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特科技”)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董巍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8年2月6日,根据本次重组签订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董巍、董荣镛等32名交易对方关于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95.7123%股份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内容,光裕股份已办理完成公司名称及公司性质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2月6日,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就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光裕股份95.7123%股权以及拟收购的光裕股份剩余4.2877%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2月7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21053624)。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已取得光裕股份100%股权,光裕股份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事项

(一)公司尚需根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董巍、董荣镛等32名交易对方关于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95.7123%股份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20,593,183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以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二)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000.00万元,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公司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资产交付期间内,光裕股份经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光裕股份目前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待上海光裕汽车压缩机有限公司与广西汽车集团签署相关协议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及上市等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三、 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拟购买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股份/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拟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等。此外,上市公司还需履行相应程序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等事项,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2月8日出具了《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交易各方权力机构及相关政府机关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拟购买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