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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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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23 公司简称:*ST柳化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经营亏损,净利润为-147,413,831.62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10,728,840.61元。

鉴于公司尚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目前公司资金非常紧张,融资困难,为了维持公司持续经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年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化工及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肥和化工产品生产都是以煤为主要原料,形成“一头多线”的联产产品结构,即首先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再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硝酸铵、尿素、硝酸等产品,硝酸铵、尿素、双氧水、液氨等是公司主要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物资采购采用集团化模式,通过严格比质比价,采购性价比高的物资,满足生产需要。按物资属性划分,主要分为三个模块:一是大宗原材料,如煤炭等;二是能源(电)的采购;三是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物资采购。

大宗原材料的采购根据生产装置及工艺的特性,确定适用的原料范围,每月底进行网上招标采购,由生产管理部门和煤炭使用单位共同确定煤炭种类及采购数量,以国有大煤矿作为主要采购对象,其他适用煤种以地方矿为补充,价格随行就市。

电力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供应,目录电价格由自治区物价局确定,直供电价格由市场决定。2017年,公司所购电力当中,大部分属于直供电,通过广西电力交易系统采购。

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物资根据需求单位报计划,制定公司采购计划,线上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询价比质确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公司是合成氨煤头生产企业,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再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尿素、硝酸、硝酸铵等产品。同时,合成氨制取原料气除杂过程中,CO、CO2与氢气反应副产甲醇等产品,合成氨尾气经提纯作为双氧水生产的原料。生产系统的物料可以综合利用,实现循环经济。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对产品生产负荷进行适时调整。

3、销售模式: 采用集团化销售模式,化工产品以直销为主,经销商经销为辅;化肥产品中尿素、复合肥等以经销商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氯化铵、硫酸钾等以直销为主。销售定价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硝酸铵、尿素、液氨、双氧水等,各产品用途如下:

硝酸铵作为化肥原料,供给硝基复合肥厂家作为原料;作为工业原料,供给炸药生产厂家作为原料。

尿素作为化肥产品,最终消费群体是农民,在流通领域可以销售给有化肥经营资格的农资公司和农业三站;作为工业原料,主要供应胶合板厂生产粘胶剂。

合成氨最主要的用途是用来制作化肥,包括尿素、硝酸铵、氯化氨、硫酸铵和碳酸氢氨以及磷酸铵、氮磷钾混合肥等;在化学纤维、塑料工业中,合成氨用于生产己内酰胺、丙烯腈等单体等产品;合成氨是重要的制冷剂,广泛应用于工业制冷、空调、食品冷藏等领域。此外,随着国家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合成氨作为工业脱硫和脱销的吸收剂,广泛应用于火电厂和化工厂锅炉尾气的脱硫脱硝。

双氧水是一种用途很广的重要的无机化学品,而且在使用中其本身除放出活性氧外,被还原生成水,因而无二次污染问题,故被称为“最清洁”的化工产品,广泛用于化工、纺织、造纸、电子、医药、食品、包装消毒、日用化学品、环保行业中的工业废水处理等行业,具体用于各种织物、纸张、木材、草制品的漂白;用于有机物合成、做氧化剂、催化剂、引发剂、羟基化剂;用于有机或无机过氧化物的制造(合成过氧乙酸、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硫脲、过硼酸钠、过氧化钙等);用于电镀工业(电镀液的净化)、电子工业(金属表面处理);用于化学分析,医药(医药合成、消毒剂)、食品(消毒、保鲜)的加工和化妆品的生产等方面;用于建材工业(作为泡沫塑料、泡沫水泥的发泡剂);用于企业污水处理。

(四)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化工化肥行业产品市场价格回暖,但受煤炭、天然气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产品成本增加,盈利上升空间仍然有限。

报告期,行业“去产能,调结构”工作仍在继续推进,但调整仍任重道远,未来行业企业提质增效发展仍将是主要方向,特别是当前国家对化工化肥行业的环保监控愈加严格,将倒逼企业加紧推进提质发展。

具体行业情况详细分析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的相关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发行了5.1亿元公司债券。2017年3月,根据公司2012年3月27日披露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了回售,回售申报日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6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504,446手,回售金额为504,446,000元(不含利息)。2017年3月27日,公司兑付了上述回售资金。目前,“柳债暂停”剩余数量为55,540张,剩余金额为555.4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3月13日发布的公司《关于“11柳化债”的回售实施公告》,3月11日、3月15日、3月16日发布的《关于“11柳化债”回售实施的第一次提示公告》、《关于“11柳化债”回售实施的提示公告》,3月18日发布的《关于“11柳化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及3月24日发布的《关于“11柳化债”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年3月27日,公司支付“柳债暂停”自2016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26日期间的利息(详见2017年3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鹏元评级对本期公司债券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评级于2017年1月24日出具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7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B;“11柳化债”评级结果为:B;评级展望: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2017年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暨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元评级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B;“柳债暂停”评级结果为:B;评级展望: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2017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评级结果的公告》)。

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鹏元评级发来的《关于关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和《列入关注通知书》(鹏元资信公告[2017]153号),因公司发生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辞职事项,鹏元评级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将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列入关注。鹏元评级将持续跟踪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柳债暂停”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2017年9月26日,公司收到鹏元评级发来的《鹏元关于关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公告》和《列入关注通知书》(鹏元资信公告[2017]239号),因公司发生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鹏元评级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将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列入关注。鹏元评级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柳债暂停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鹏元评级发来的《鹏元关于关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和《列入关注通知书》(鹏元资信公告[2017]294号),因公司涉及诉讼(详见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鹏元关于关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鹏元评级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将公司及公司发行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列入关注。鹏元评级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柳债暂停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6 %,营业成本17.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79%;此外,公司获得市财政7.1亿元政策性补贴;实现利润总额6,155.15万元,净利润6,155.1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55.15万元,每股收益0.15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2016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 *ST柳化”。虽然2017年度公司涉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公司目前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直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届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得到上交所批准,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工作已启动。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根据上述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子公司湖南中成地处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2016年10月份株洲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清水塘老工业区企业关停搬迁奖补办法〉的通知》,鼓励园区内企业搬迁改造,综合考虑双氧水、保险粉等产品的市场情况,结合后期搬迁的预期以及公司员工情况,湖南中成从2017年4月开始已进入停产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对湖南中成作为终止经营进行列报,将湖南中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合计期末净值3.72亿元转入其它非流动资产列报。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包含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益化工有限公司、柳州柳化钾肥有限公司、柳州市大力包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化复混肥料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