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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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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8号)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银行”)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50,000股,并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17,449,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55,699,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7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42,000股,共涉及1名股东,锁定期为其股份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锁定期届满并于2018年2月2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617,449,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046,979,680股)致使公司总股本数量由2,617,449,200股增加为3,664,428,880股,也因此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同比例由30,000股增加为42,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自2013年7月1日至公司发行上市前通过股权转让、拍卖继承等方式受让公司股权的新增股东承诺: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锁定期为自股份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锁定期内,本人/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以委托他人管理方式间接持有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也不会通过杭州银行收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杭州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杭州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杭州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1%;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