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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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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5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9日,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荣泰健康”)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琪先生通知,林琪先生于2018年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林琪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7%,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荣、林珏、林光胜分别直接持有2,570万股、1,000万股、1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8.36%、7.14%、0.71%。林琪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7,670万股,持股比例合计54.79%。

(三)本次增持数量:2018年2月9日,林琪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平均价格57.17元/股。

本次增持后,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0%,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荣、林珏、林光胜分别直接持有2,570万股、1,000万股、1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8.36%、7.14%、0.71%。林琪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7,674万股,持股比例合计54.81%。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继续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继续增持股份的金额及实施期间: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林琪先生拟在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增持金额)。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视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林琪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