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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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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及
质押的公告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及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科技”)通知,获悉海越科技于2018年2月9日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进行了两笔股票质押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2018年2月9日,海越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0.3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01%)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手续。

二、质押的情况

2018年2月12日,海越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0.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浙商证券,初始交易日期为2018年2月12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8月3日。本次业务已通过浙商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另,海越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初始交易日期为2018年2月12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本次业务已通过浙商资管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海越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越科技持有本公司89,934,0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1%。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89,934,087股,占海越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9.31%。

截至本公告日,海越科技一致行动人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705,97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8,76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8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2%。

截至本公告日,海越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3,64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28,694,08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3.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3%。

海越科技本次质押是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还款来源为其经营性现金流入,本次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海越科技将采取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有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建丰先生提交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

因工作原因,夏建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夏建丰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2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志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谨向夏建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2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志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20号)。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临2018-021号)。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22号)。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曹志亚先生简历

曹志亚,男,1988年出生,籍贯江苏,中共党员,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0年加入海航,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业务总监,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等职。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经协

集团有限公司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越”)与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协集团”)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宁波海越与经协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8亿元,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日常关联交易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审议时无董事需要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经协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白石巷258号

法定代表人:刘振辉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时间:1985年06月01日

营业期限:1985年01月01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煤炭、预包装饰品兼散装食品(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工业生产原料用)(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贵金属及其饰品、焦炭、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橡胶及制品、纺织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汽车(含小轿车)、饲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经协集团董事长刘振辉先生、董事张中木先生、董事尹小娟女士在2017年5月15日前分别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协集团在2018年5月15日前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截止本公告日,经协集团持有本公司15,932,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2%。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协集团为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协集团总资产131,642万元,净资产65,087万元,营业收入237,581万元,净利润5,365万元。(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与经协集团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与经协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与经协集团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无董事需要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三沙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石油”)因经营发展需要,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三沙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以下简称“北方能源”),北方石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2、审批程序

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子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沙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沙市永兴岛宣德路西沙宾馆106-222(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欣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兼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燃料油销售(闭杯闪点大于60度,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港口业务咨询服务;提供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商务代理服务;输油管道维护、修理;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装配调试、出租;装卸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项目除外);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设立北方能源,拓展公司在能源化工领域的经营范围和市场竞争能力,该项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可能存在的影响和风险

本次设立北方能源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宏观经济以及团队建设、未来运营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全资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以保障该全资孙公司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日 9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日

至2018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2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