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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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联邦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对公司部分产品的限制进口令予以撤销的公告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联邦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对公司部分产品的限制进口令予以撤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件经过

2016年4月,公司通过美国联邦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以下简称:CBP)官方网站知悉,2016年3月29日,美国联邦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认为三孚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罪犯劳工,因此对公司产品金属钾、氢氧化钾、硝酸钾颁布了限制进口令(公司从未生产或出口金属钾和硝酸钾)。

公司认为上述决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聘请了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该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负责全程推进、解决该事项。在向CBP申诉解决该事件过程中,公司亦聘请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北京公司对公司进行供应商道德贸易审核,通过实地考察和文件审查,以上两家认证机构均认为公司不存在CBP所述的情况。(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披露的《三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之六“其他重要事项”)。

二、事件最新进展

近日,通过查询CBP官方网站(https://www.cbp.gov/trade/trade-community/programs-outreach/convict-importations)于美国时间2018年2月12日的更新信息,确认CBP对公司颁布的限制进口令已于美国时间2018年2月5日予以撤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2017年,公司出口美国的氢氧化钾的收入分别为750.41万元、708.80万元、204.61万元及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1%、0.89%、0.26%及0%。公司出口美国的氢氧化钾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虽该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但限制进口令的撤销,使得公司在此事件上受到的声誉影响得以解除,公司在美国的出口市场得以恢复,有利于公司出口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