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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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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及部分管理层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及部分管理层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收到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部分管理层购买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通知,相关人员于2018年3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份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的配偶王欢女士; 公司副总经理戈韬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黄新女士。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18年3月2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份的情况

注:本公告所述持股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王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9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其与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合计拥有股份权益的数量为420,947,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3%。

二、其他说明

1、戈韬先生、黄新女士、王欢女士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戈韬先生、黄新女士、王欢女士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购买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公司股份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