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1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不超过10.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该事项已经2018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旨在通过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期限、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用途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直接用作注销。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5,821,960,94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46,795,731.28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3,439,376.14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以不超过1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七)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1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小庆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18,750股。经公司内部自查,李小庆先生的买卖行为均系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且公司已按规定予以披露,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 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公司将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8-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议对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同意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直接用作注销。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5.回购股份的种类、预计回购数量上限和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股,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7.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4.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定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8-01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2018年3月23日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315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3月23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3月22日下午 15:00 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 年3月16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 118 号)315 会议室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8年3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3月22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3月22日15:00至2018年3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